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7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征收土地时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对因征地造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所造成的生活困难而给予的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和建造的建筑物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其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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