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导读:四川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川高法民一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9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四川省2009年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根据川高法民一5号文件的通知,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采用下列新标准:
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098元
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547元
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8694元
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47元
5、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213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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