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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09-12    0人已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省统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陕西省统计局2005年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提供如下,供各地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72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52元\年;

城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665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896元\年;

职工平均工资:14643元\年;

住院伙食补助:每人每天18元;

陕西省国有经济单位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8296元

采掘业:12810元

制造业:10221元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6036元

建筑业:11398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588元

信息传输、计算据服务和软件业:16589元

批发和零售业:7699元

住宿和餐饮业:7469元

金融业:15937元

房地产业:10832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774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14675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9199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9987元

教育:12098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1292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12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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