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自己打造一个新家,韦惠敏拿出个人全部积蓄,连同父母陪嫁的7万余元给陈华,在他家宅基地上建起一幢二层 小楼,产权登记在他名下。
婚后两人生活习惯截然不同,很快就为了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两年过去,韦惠敏提出
律师答复: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但非该村集体组织的 成员也可以拥有在该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续期间所建房屋归谁所有,首先看双方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就按约定;无约定的,不管房屋产权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这幢二层小楼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分割的是宅基地上的房屋。鉴于农村土地特殊性,小楼不能像商品房一样随意出售,想把房子卖掉分割卖房款较困难。所以该房由男方所有,由男方补偿女方建房款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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