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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大律师网 2019-10-14    0人已阅读
导读:广东省2010年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1574.72元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6857.51元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6906.93元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

  广东省2010年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21574.72元


  2009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16857.51元


  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6906.93元


  2009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019.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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