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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双规和双指的区别是什么?哪些条件适用于双规?

大律师网 2019-10-18    0人已阅读
导读:我们知道,我国对于国家单位的在职人员的要求都是相当严厉的,一旦这些在职人员出现以下违法乱纪,破坏法律秩序的情况,国家都会采取严厉的措施。那么2019年双规和双指的区别是什么?哪些条件适用于双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双规和双指的区别是什么?

  双规是纪委调查党员职务犯罪的一种手段,属于党内调查。而双指的话,则不限于党员,在实践中,通常是针对非党员的。这就是双指和双规的区别所在。具体如下所述:

  “双规”源自《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双指”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双规”一般是以纪委的名义,它是一种党内调查手段,适用对象是党员:“两指”则是以监察机关的 名义,是一种行政调查手段,适用于所有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不论党员还是非党员),不过在实践中,一般只对非党员进行“两指”,党员一般都适用“双规”。

     哪些条件适用于双规?

  1、凡“双规”对象必须是党员,

  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2)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3)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才能实施双规。

     双规的程序是怎样的?

  双规的启动,由纪委调查组向纪委常委会发出建议,经过纪委会议通过后,方可以实施。如果涉及到国家高级人员,还需要得到中央的同意才行。

  “双规”的一般程序是由承办党员违纪案件的纪委调查组在通过案件初查掌握调查对象的一个或数个足以立案的违纪事实后向纪委常委提出“双规”建议,在经纪委常委同意后才能采取“双规”。但特殊人员须任命机关同意,如直属部门一把手、政府组成局一把手的“双规”必须报请同级党委同意。如果涉及同级党委的组成人 员必须报请上级纪检部门,并移送上级纪检部门管辖。中央委员必须报请中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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