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武汉高龄津贴标准

大律师网 2019-11-04    0人已阅读
导读:从2010年起,给全市高龄老人发放 长寿津贴 :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80岁以上的农村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凡具有武汉市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岁及以上者可申报百岁老人津贴;具有武汉市农业

从2010年起,给全市高龄老人发放 长寿津贴 :百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80岁以上的农村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凡具有武汉市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100岁及以上者可申报百岁老人津贴;具有武汉市农业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岁不满100岁、本人月收入水平低于400元者可申报农村高龄老人津贴。 

武汉市政府将 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 纳入2010年的 十件实事 ,从今年起,全市百岁老人将获得 四个五百 的慰问及补贴,即:向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长寿津贴、慰问费500元、生日探望费500元、定期体检费500元。 

武汉市现有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近14万,其中百岁老人141名,农村8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老人近4万。津贴的发放方式为先申报后审批,经审批后按季度发放。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6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