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李某再次来到公司,在郭某的住处堵住了王某,双方发生争吵和厮打。王某说:“现在是竞争的社会,爱情也应该竞争。”李某当场气晕。
此事后,郭某从家中搬出,到公司居住。8月,郭某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递交状,以多年、夫妻间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与妻子李某。
在得知丈夫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后,李某十分气愤,当即表示:如果法院判决离婚,除了夫妻财产平分之外,丈夫还得支付其100万元“再婚贬值费”。
李某认为,丈夫现在有钱了,再婚还可以找到女人,而自己结婚10多年,青春都耗在丈夫和孩子身上,现在老了,不漂亮了,如果再婚,很难找到自己满意的对象,所以丈夫应赔偿自己“再婚贬值费”。
郾城区法院主审法官从法律、道德和家庭角度认真做了两人的思想工作。最终,李某用百万元“再婚贬值费”挽回了丈夫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