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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合同属于什么罪?伪造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大律师网 2020-01-17    0人已阅读
导读: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会经常用到,合同的种类很多,合同一般都有相应的格式和条款,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借鉴相应的条款,合同应该是真实的,不能采取欺骗手段,那么伪造合同属于什么罪?伪造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伪造合同属于什么罪?

  伪造合同法律上是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伪造合同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造假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伪造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利益,合同无效。如果涉嫌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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