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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南昌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大律师网 2020-03-28    0人已阅读
导读:2010年执行的仍然是580元/月。该标准的根据是2007年12月31日起执行的《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这是江西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五次进行调整。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域580元/月、二类区域520
2010年执行的仍然是580元/月。

该标准的根据是2007年12月31日起执行的《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这是江西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五次进行调整。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区域580元/月、二类区域520元/月、三类区域480元/月、四类区域450元/月、五类区域420元/月。南昌是一类区域,因此2010年南昌最低工资标准是580元/月。

2010年江西省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江西省人社厅表示2010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日前,多个省市传出“涨工资”的风声,率先确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市、市、市等也纷纷表示初步具备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条件。那么,江西会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吗2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暂未计划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江西省自1995年开始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共调整过5次,最后一次调整为2007年12月31日。目前,江西省仍按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一类区域580元/月、二类区域520元/月、三类区域480元/月、四类区域450元/月、五类区域420元/月。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8.71%。此外,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也达8.9%。由于目前的最低工资水平,与江西省当前的市场供需关系相适应,因此,2010年江西省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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