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浙江省常山县“55”特大交通事故

大律师网 2020-04-25    0人已阅读
导读:一、事故经过 1999年4月,常山县教委要求本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初三年级3个毕业班的117名学生于5月5日上午7:30至11:30赶到相距12公里之外的芳村镇常山第三中学,参加在那里一、事故经过 1999年4月,常山县教委要求本县
一、事故经过 1999年4月,常山县教委要求本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初三年级3个毕业班的117名学生于5月5日上午7:30至11:30赶到相距12公里之外的芳村镇常山第三中学,参加在那里

一、事故经过

1999年4月,常山县教委要求本县芙蓉乡初级中学初三年级3个毕业班的117名学生于5月5日上午7:30至11:30赶到相距12公里之外的芳村镇常山第三中学,参加在那里举行的初中毕业体育会考。4月26日,芙蓉乡初级中学校长黄三耀到车主王国华家中与王商议该校师生运送事宜。双方经商议确定,5月5日由王国华用其经营的中巴车将该校117名学生和随车教师,分3趟从芙蓉乡初级中学运往常山第三中学。5月5日5:30和6:30,车主王国华聘用驾驶员曾朝国驾驶友宜牌中巴车先后分两趟将39名、38名师生运送到常山第三中学;第三趟仍由曾朝国驾驶,车上乘有初三班43名学生以及该校政教主任和初三班班主任,随车还有车主王国华、售票员及中途上车的1名旅客,共载49人,7:30左右,当车辆行驶至长厅岭下坡转弯地段,即常毛线27K+400m处,中巴车失控,向右冲出公路,翻入落差51.08米的长厅水库中,造成32人死亡,17人受伤,车辆报废,直接经济损失达258万元。

二、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

1.严重违章超载驾驶。肇事车辆额定载客19人,实际载49 人。下坡行驶时,车上荷载前倾,前轮负荷加重,车辆的驾驶机动性能以及制动性能受到严重影响,不能正常减速和拐弯。

2.车辆安全状况差,不符合行车安全要求。经检测发现,该车两只后轮制动分泵漏油严重,制动失效;右前轮挡泥板与轮胎有磨擦痕迹;没有驻车制动;转向系统自由行程过大。

3.芙蓉乡初级中学校长黄三耀、车主王国华缺乏基本安全意识,无视安全行车规定,在事前商量运送学生事宜时,就做出违章超载、超范围运行的错误安排,留下了严重事故隐患。5月5日,又在现场直接组织、安排运送。

事故间接原因

1.常山县教委在初中毕业体育考试的组织和准备中,虽然对运送学生的安全工作有要求,但是没有具体的措施,也没有认真检查各学校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致使所属学校自行其是。芙蓉乡初级中学类似运送学生的情况已有多年,最后酿成特大事故。

2.肇事车挂靠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按挂靠合同规定,公司每年收取管理费2400元,并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代办车辆年审、交费、保险等手续。但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对挂靠客运中巴车的安全运行缺乏监督,管理措施不落实,致使中巴车驾驶员、车主安全意识淡薄,违章驾驶带病车辆、违章超载运行、违章超规定营运范围运行的情况时有发生。

3.擅自转让营业性运行客车,导致安全管理失控。该肇事车辆原属王亚丽所有,并与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有关协议。1998年5月,王亚丽擅自将车转让给其弟王国华。

4.常山县交通局对常山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管理不力,对中巴车安全运行管理缺乏有效监督措施。

5.常山县政府领导抓安全工作不到位。特别是对学校师生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县教委和县交通局安全工作督查不严。虽然县政府通过县教委与学校签订了安全责任书,但缺乏具体措施和检查督促,管理不力。

三、事故性质

常山县“5·5”事故是一起由于驾驶员、车主和学校负责人无视交通安全法规,常山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领导管理不严而造成的特别重大事故,属责任事故。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