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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试用期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大律师网 2020-06-15    0人已阅读
导读:员工到新的一家企业的时候,公司会对员工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考核,这段时间叫做试用期,若是员工觉得不合适,可以向公司进行辞职。那么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试用期辞职需要注意什么?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应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可以口头辞职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进行离职了。当然这种离职劳动者最好是保管好相应的一个证据,比如说离职申请,当时的一些证人证言等等,证明劳动者有进行过口头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对于该辞职不批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进行劳动仲裁。

试用期辞职需要注意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在此讲一下试用期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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