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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收入减计问题

大律师网 2020-06-19    0人已阅读
导读: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收入减计问题 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收入减计问题

税收优惠是指为了配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总目标,政府利用税收制度,按预定目的,在税收方面相应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以减轻某些纳税人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来补贴纳税人的某些活动或相应的纳税人。是国家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综合利用资源,具体是指企业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资源综合利用目录》拟由国家有关部门,对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进行修订。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是指生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目录内的产品,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的收入可以减计,是指企业该项销售收入可减按一定比例计入应税收入,即只对收入的部分而不是对收入全额征税。减计收入的具体比例,拟在实施条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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