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女)和赵某认识仅10天就登记,又过了20天却打起了官司。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闪婚式离婚案件,尽管入赘新郎赵某至今未露一面,法院还是判决支持了的离婚请求。
市民孟某、赵某二人年龄相仿,两家系邻村。2008年1月22日,在媒人介绍下,两人见面认识,次日即订婚,当时双方协商好由赵某入赘到孟家生活(俗称倒插门)。2月2日二人登记结婚后,还未举行婚礼,孟某就再也联系不上赵某,赵家也不知其去向。孟某一气之下以父母包办、草率结婚、性格差距大、未建立起感情为由,于同年2月22日向法院提起第一次。法院以孟某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双方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一年多过去了,赵某还是杳无信息。2010年1月28日,孟某无奈再次,经向公告开庭传票等后,被告仍未到庭应诉,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孟某与赵某系经人介绍认识,短短十日便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后双方未举行婚礼同居生活,应认定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较差,经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依法缺席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