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什么是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大律师网 2020-10-13    0人已阅读
导读:《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首先要明确的是设定权是一种立法权,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来行使,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授《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首先要明确的是设定权是一种立法权,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来行使,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授

  《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首先要明确的是设定权是一种立法权,主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立法来行使,其他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可以行使一部分设定权。《行政处罚法》把“设定”和“规定”作了区分:设定是创设性的规定,没有上位法作为依据,而规定则是对上位法进行细化,这个细化不得突破上位法规定的条件、种类、幅度。《行政处罚法》中创设权分四个层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行政规章之下的法规性文件“一律不得规定行政处罚”,这务被国务院解释为“不得创设”,即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没有上位法的,一律违法。

  原则上说,行政机关的权力应当来源于法律规定,所以说,行政处罚法关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设定权的规定,是对行政机关的授权。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或错误请向大律师网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相关知识

更多>>

热门博文

更多>>

最新法律资讯

更多>>
TOP
2008 - 2025 ©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