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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强制征地怎么处理?政府强制征地怎么补偿?

大律师网 2021-01-28    0人已阅读
导读:土地本就是国家的集体资产,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在国家需要并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那么政府强制征地怎么处理?政府强制征地怎么补偿?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吗?

  国家征地具有强制性,在严格履行程序,取得合法手续情况下,政府可以强制征地。征地,即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政府强制征地怎么处理?

  1、农民对征地存有异议,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听证。

  2、农民认为征地补偿安置不合理,以及征地程序不合法,可以向法院起诉。

  3、农民可以针对政府强行征地,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部门反映。

政府强制征地怎么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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