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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

大律师网 2021-02-04    0人已阅读
导读: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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