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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怎么把户口迁回原籍?离婚迁出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大律师网 2022-08-23    0人已阅读
导读:离婚的时候,会判决孩子跟谁一起生活,也会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可以迁出自己的户口,将之迁回原籍,那么怎么才能把户口迁回原籍呢?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离婚怎么把户口迁回原籍?

  离婚了按照如下步骤把户口迁回原:

  1、申请准迁,且需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2、申请迁出,即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申请登记,即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迁出户口需要户主同意吗?

  迁出户口可以不经由户主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可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离婚后户口会被强制迁出吗?

  一般来说离婚后户口是不可以强制迁出的,户口迁出一般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办理。但是如果有法律的判决书需要迁移户口的,则必须迁出户口。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离婚户口迁出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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