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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结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大律师网 2022-10-17    0人已阅读
导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不想结婚的话,是可以选择领养孩子的,但前提是自己年满三十周岁且无子女,如果是男性,那么还应当与被收养的女婴相差40岁以上。对此小编整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不想结婚可以领养孩子吗?

  不结婚可以领养孩子。不结婚领养孩子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养孩子的条件是:

  1、收养人无子女;

  2、收养人年满30周岁;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婴,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岁以上。

  收领养要遵循最基本原则,不可以借着领养的名义买卖未成年人,保障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领养孩子一般能领养多大的?

  领养孩子一般没有对孩子的年龄限制,但是收养人应当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领养的孩子能改姓吗?

  对领养来的孩子,如果想要改姓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和孩子的亲生父母沟通好,争取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了,那么也是可以给孩子改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出的关于不想结婚领养孩子的法律资料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进行在线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解答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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