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二审结果可否再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也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是,申诉并不一定会启动再审程序,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经过二审还能启动特别程序吗?
一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后,判决或裁定即为终审,这意味着案件的审理过程在二审后理论上是结束的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情况都不能再启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通常是指再审程序,也就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不影响判决、裁定的执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即使经过二审,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或裁定存在错误,仍然可以通过再审程序申请纠正。但是,再审的启动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新的证据出现、原判决明显错误等,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二审申诉中,法院审查内容有哪些?
二审申诉是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一种救济方式。在二审申诉中,法院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1. 事实认定:法院会检查一审判决中对事实的认定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是否有遗漏或者错误的事实认定。
2. 法律适用:审查一审判决中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
3. 审判程序:法院会检查一审的审判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如审判人员的回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等。
4. 判决、裁定的公正性:法院会评估一审判决或裁定是否公正,是否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
5. 新证据的审查:如果二审中有新的证据提交,法院会审查这些新证据是否足以影响原判决结果。
6. 当事人权利:法院还会关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其陈述权、辩护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等。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以上规定均明确了二审法院在审查申诉时的主要内容和程序要求。
对于二审判决结果不满意,确实存在再次申诉的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改变原判决。申诉的成功与否取决于申诉理由是否充分,以及法院对申诉材料的审查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申诉过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