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具体情况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基本材料:
卖方材料: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共有产权人声明、结婚证复印件(如有)、产权人印章、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相关审批和申请手续(如经济适用房等)。
买方材料:买方本人身份证件、户口本、本人印章、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及居留证等、港澳台人士需提供身份证及回乡证等。
其他材料: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等。
契税: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
印花税: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0.3‰交纳,双方均需缴纳。
营业税: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税率为营业额的5%。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而有所区别。
教育费附加税:依营业税额为计费依据,税率为3%。
土地增值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需缴纳,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
房产税:对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征收的一种税收,计税依据分为房产余值和租金收入,税率分别为1.2%和12%。
个人所得税: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需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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