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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反不正当竞争_2024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解释

大律师网 2024-09-01    0人已阅读
导读:正当竞争是指建立在善意、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基础上的良性竞争,参加竞争的各方都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同时,正当竞争一定是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竞争。那么相对应的,不正当竞争是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是什么呢?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解答。
反不正当竞争是什么意思?

  不正当竞争行为通常表现为过度的、扰乱市场秩序的竞争手段,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还可能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及法律和商业道德,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不正当竞争怎么处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设定了一系列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具体的处罚标准会根据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情节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确定。

  根据所违反的方式以及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了细致的条款条目列举,对不同情况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着各自的处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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