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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大律师网 2024-10-10    0人已阅读
导读: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婚内出轨的行为可以在离婚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遭受侵害而产生的精神痛苦、肉体疼痛或其他精神严重反常情况。在我国法律规定框架下,死亡、残疾属于人身损害,不属于精神损害。但是死亡事实可能导致近亲属精神损害,残疾后果可能导致被侵权人精神损害。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如果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另一方实施这类行为的,受害者可以依法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方出轨怎么快速离婚?

  一般离婚有两种方式,能够进行协议离婚的程序会比诉讼离婚要快得多,且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同意,协商好分配以及抚养,登记后等待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商,或者存在其他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形,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双方感情破裂,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出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的详细内容,大律师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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