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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怎么申请回避的?

大律师网 2024-10-23    0人已阅读
导读:民事诉讼怎么申请回避的?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已经参与的要退出该案诉讼程序的制度。回避制度最典型地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特点和要求。应当回避的人即回避的主体范围包括:审判人员(包括参与本案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书记员、执行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大律师网为您具体介绍。
民事诉讼怎么申请回避的?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此外,不同角色的回避由不同主体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民事诉讼回避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一般回避的是审判人员,有以下情形: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接受过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七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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