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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诉后诉讼费用怎么处理?

大律师网 2024-11-09    0人已阅读
导读:撤诉后诉讼费用怎么处理?减半收取。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其他诉讼费用。具有经济制裁的性质,是败诉方的当事人对进行诉讼所花费用的合理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具有国家税收的性质,应列为国库收入。诉讼费用制度的设立,有如下几方面的意义:第一,收取诉讼费用,可减少国家不必要的开支;第二,收取诉讼费用,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从而减少一部分不必要的诉讼,为国家、也为社会减少了浪费;第三,收取诉讼费用,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大律师网下文为您具体解答。
撤诉后诉讼费用怎么处理?

  减半交纳。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且只收取50%,即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没钱怎么起诉对方?

  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可以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机构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免费的律师服务,由律师代理起诉。

  在起诉时,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审查决定。

  可以自己准备起诉材料,如起诉状(写明欠款事实、理由、要求等)、相关证据(借条、转账记录等),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也会受理案件,自己可以在庭审中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就是关于“撤诉后诉讼费用怎么处理?”的详细内容,大律师网法务已在上文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有相关问题也都可以咨询大律师网,不同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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