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诉时,除了转账记录,还需要准备其他相关证据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收据、发票、聊天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书面合同或协议: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欠条、还款计划等书面文件,是证明债务关系存在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
转账记录: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记录等,可以证明款项的交付和流向,是辅助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
收据或发票:如果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了收据或发票,也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聊天记录:双方之间的聊天记录,特别是涉及借款、还款等内容的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辅助证据。
证人证言:如果有第三方见证了债务关系的形成或款项的交付,其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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