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身出户还需要给孩子抚养费。净身出户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约定,指一方自愿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而孩子抚养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两者性质不同,不能相互抵消。即使一方选择净身出户,也不能以此为由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净身出户不直接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抚养权的判定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与是否净身出户没有直接法律关联。
即使一方净身出户,如果其抚养条件更符合子女成长需求,依然可以获得抚养权;反之,即使未净身出户,不利于子女成长,也可能无法获得抚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综上所述,净身出户不能免除抚养费义务,也不影响抚养权判定。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权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核心。离婚时双方理性协商,明确抚养费和抚养权相关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及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