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超鹏,男,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疑难案件研究所所长、广西现代法学研究院经济法研究所副所长、诉讼法研究所副所长、执行案件研究所副所长,广西经济法学会经济纠纷诉讼研究中心副主任。 曾经在广西外国语学院任教,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担任过广西外国语学院涉外法律研究所副所长。
先后主持广西现代经济法学“十四.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两项,形成最终研究成果,并获优秀结题;撰写论文二十多篇;有两篇经济法研究论文先后获“广西经济法研究优秀论文金狮杯奖”和“广西经济法研究优秀论文上海汇业杯奖”
先后担任广西合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西耀朋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了广西万科、中鼎房地产、玉柴融资租赁、法国电力等十多家公司法律顾问。主持了逾百亿不良资产的收购及处置。在社区的诉讼化治理,产品品质及质量的诉讼化认证及保障,国内比特币交易困局的突破,烂尾楼处置中多重抵押担保的结构性加入等方面,提出了开创性观点,并进行了相当程度的实践探索。在破产重整、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私募基金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实务工作领域中,能深入进行研究与探索,开拓创新,并能把法律实务研究与具体的案例紧密结合起来,积累较为丰富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