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于2020年9月离婚,当时名下有一套共同房产,离婚协议书上写明给女方,因当时在供且没有能力一次还清贷款,一直到今年7月才结清。打电话去银行想拿回房产证过户到女方名下,结果被告知男方在银行欠装修贷十几万,不能拿房产证出来,由于男方是一个赌徒,女方担心以后男方因欠债房产被拍卖,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文能保障女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