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女方跟我在一起是16岁,当时我们发生了关系,然后17岁打了胎,现在已经19了,因为感情纠纷,她不愿意分手,说让我带她去修复处女膜,但是我还在上学 并没有经济能力,并且在我学校表白墙肆意发我个人信息和照片,她告我在她16岁时强奸她,成立吗,感情纠纷中我通过言语威胁过她说把我逼疯了杀她全家 我构成什么罪名 并且我反手告她侵犯我肖像权成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