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在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未能按合同规定交齐用于贷款的资料,银行方面回复资料不行,之后买方在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的15天后补交了资料并通过了贷款审批。按照合同规定,逾期15天后算是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