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在单位是做保洁工作的临时工,在工作时受到另一正式工的无理挑衅发生纠纷,并受到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而单位在处理这次事件时认定我爱人要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过错责任,理由是我爱人没有及时回避挑衅者并在拉扯时还手打了肇事者。对此结果我爱人不接受单位对她的个人有过错认定而提出辞职。请问如果因以上所述原因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该给予工作期间的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吗?
发表于 2021-04-14 13:57
向TA提问可以向劳动局反应下。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指排其它单位与中标方签合同算违法吗?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你好,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单位没打离职报告旷工走的,请问现在想到别的企业上班可以吗?
商标申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