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政府单位 作为甲方建设一栋楼 通过公开招标 已实施项目。现在发现中标单位在投标前变更法人,成立集团公司,该中标单位是集团公司的分公司,老法人变更为集团公司的法人,中标单位注册新法人。但法人变更需要时间,投标前没完全变更完,拿老法人证件参与投标,并中标,现审计发现投标前法人变更了,投标提供无效证件 应该废标,是这样吗?
发表于 2021-03-12 09:43
向TA提问以下行为属于串通投标:1、几个投标人同属于一个母公司或者一个母公司和他所属的几个子公司全部参加了投标;2、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报名的;3、中标人同时以“协作费”或“协调费”的名义分别转出相同数额的款项给予相关的几个投标人;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转账凭证中发现几个投标人转账凭证上的付款单位与其中某一投标人的单位名称相同,且是同一银行账号的;5、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同一单位的(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6、招标人(招标代理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的;7、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与投标人或投标人之间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以费用补偿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结果的;9、依法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发表于 2021-03-12 10:27
向TA提问还是比较多的。投标价即投标价格的意思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预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
在招投标过程中,几家投标商各自报价, 招标单位选择了一个投标商作为中标单位,这家投标商所作的投标价格,就叫做中标价。
评标价的计算是以投标报价为基础,综合考虑质量、性能,交货或竣工时间,设备的配套性和零部件供应能力,设备或工程交付使用后的运行、维护费用,环境效益,付款条件以及售后服务等各种因素,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权数或量化方法,将这些因素一一折算为一定的货币额,并加入到投标报价中,最终得出的就是评标价。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指排其它单位与中标方签合同算违法吗?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你好,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单位没打离职报告旷工走的,请问现在想到别的企业上班可以吗?
商标申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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