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纪委及自然资源局办案人员刻意把国土所副所长的其他违法事件转接到我投诉举报的关于我的宅基地事件【副所长毁我宅基地档案资料,并为某某骗取我名下的宅基地审批做伪证;隐瞒事实(我已经做好房子10年,并领取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伪造土地登记 】欺骗举报人,徇私枉法,并且隐瞒事实,捏造事实,包庇违法犯罪,帮助副所长等人逃避处罚,逃避法律制裁。有检察院的书面回复为证。以上纪委及自然资源局办案人员、副所长属于刑事犯罪吗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21-04-17 23:53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广州律师为你服务

丁一元律师

陈丽霞律师

李文剑律师

黄赞荣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