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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05年的旧案,03年我在北京丰台区一汽车经销商贷款买车,遭遇一车两贷,一辆车涉及两家汽车经销商(万泰兴达,中正创为),两家银行(丰台区北京银行,宣武区建设银行)),北京银行的合同是我签的,丰台法院于05年判决将车拍卖,归还北京银行,而建行当年在宣武法院起诉,我未收到传票,他们缺席判决,至今没有执行,是建行扣了我的工资卡的钱,我找过银监局,也到宣武法院信访要求笔迹鉴定,法院信访不支持重审,时隔18年了,一直不能解决,怎么办?!

宣武建行是2010年10月把我工资卡生余的480多块钱清零了,我才知道他们起诉了。03年,中正创为和宣武建设银行的人员做了好多笔假车贷,已经被判刑。网上有。我不清楚当年我买那辆车的手续在建行抵押的,而北京银行是用他们银行内部的广州标致车做的抵押,这符合逻辑吗?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21-05-17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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