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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我于2016年在苏州买了一套期房,2017年底交付,从2018年开始交物业费,由于没入住前两年物业费都打了七折,但今年物业提出要交全额,这合理吗?请律师朋友给我指点一二。谢谢啦!

哦,谢谢。也就是说,这个物业费到底怎么交是根据物业合同来的,那么有没有全国统一的物业法加以规定呢?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对其有一个大致的约束和管理呢?麻烦律师朋友帮忙解答一下呀。谢谢!
江苏-无锡 发表于:2021-06-1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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