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般纠纷打架的,报案后派出所只负责打架这块,不负责矛盾调解吗?
发表于 2021-06-22 14:46
向TA提问被人打了,经鉴定达到轻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受害人已经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诉讼前自行调解了结民事部分。
发表于 2021-06-22 15:22
向TA提问打架造成轻微伤,一般进行行政处罚,并且判处经济损失。
报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受理,造成轻微伤,应当对打人者治安管理处罚。并且应当处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发表于 2021-06-22 15:51
向TA提问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由公安机关调解、向法院起诉等途径解决。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案件后要及时调查处理,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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