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培训不算工资,总工资除以30个工作日!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
发表于 2021-06-25 17:17
向TA提问1、七天试用期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2、法律依据:(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发表于 2021-06-25 17:39
向TA提问月薪制工资计算方法大致有以下三种方法:
A:(固定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B:(固定月薪-固定月薪/21.75*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C:固定月薪/21.75*实际出勤天数+固定月薪/21.75/8*1.5*平时加班工时+固定月薪/21.75/8*2*周末加班工时。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第一、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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