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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2008年我和村里签了20年的租地合同 合同约定前五年每亩650元,五年后每一年增加100元每亩,合同内未约定违约责任,2012至2020年我给村里交费没人收,领导班子换了很多届,今年新上任的村支书以我们没交费要求我们补交费用,费用是2000元一亩,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合同算我违约了吗?

陕西-西安 发表于:2021-07-02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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