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林草局当护林员干了14年,今年单位要与他解除合同,我丈夫今年54岁,不愿离开单位,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1-11-12 11:12
向TA提问您好,解除劳动合同缘由是什么?
依《劳动法》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赔偿金。
您好,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您丈夫可以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指排其它单位与中标方签合同算违法吗?
法律顾问1位律师回答你好,我之前在一家企业单位没打离职报告旷工走的,请问现在想到别的企业上班可以吗?
商标申请1位律师回答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