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两年前离婚时调解将房子给婚生女,但现在才听说是孩子不是亲生的,所以现在想提出再审,要求撤销房子赠予,法院会立案吗?
发表于 2021-12-31 11:10
向TA提问一方有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另关于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需要医学鉴定证明佐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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