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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正团职军转干部,现在给我落实政策,要补发历年欠发工资。我的补发历年欠发工资,跨越年度较长,自1994年-至今约28年,涉及到施行公务员之前和2000年开始施行公务员制度至今。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我的退休待遇与所在单位正处级公务员同等待遇办理退休。还有我的退休年限,今年已经超期13年。我要咨询如下问题:1、我的退休金如何补发才合理?依据是什么?2、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发【2001】3号《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我的工资待遇与所在单位正处级干部同等待遇补发所欠发工资。请问补发历年所欠工资是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还是现在的工资标准补发?依据是什么?望您给我认真负责任地给我答复,如需要付费,我同意,请告知付费金额及办法为盼!

内蒙古-乌兰察布 发表于:2022-08-29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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