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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3月30日,经朋友推荐购买了山东知新教育有限公司(济南)的“影视后期五合一”课程学习,并签署了购买合同,该课程价值4900元,分十二期还款,一期需要还大约408元。与我对接的教师在我还没有购买课程时要求我支付100元定金,并对我说,会在支付第一期课程费用时自动扣除,并且他们会为我提供兼职。可等我需要支付第一期费用是却并没有扣除100元,等我咨询跟我对接的教师时,她却说需要等到兼职的工资下来后才能退回。等到我的兼职工资下发后,也并没有看到那一百元定金。等我再拿着这个状况咨询该教师时,她又回复100元定金已经算在课程费用里面了。课程十二期,一期还款408余元,刚好是4900元,所以等我还完款后还差定金没有退回给我。接着她又狡辩到等我还完12期的课程费用定金才能退回给我,此时我已经为该公司支付了一共500余元人民币。而且该公司给我推荐的是另一家公司的兼职,其兼职公司的规定存在严重压榨员工现象,并且没有签署应有的劳动合同。我为该兼职公司创造了520余元的收益 实际到手上的只有209余元。

云南-保山 发表于:2023-05-17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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