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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份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咨询;案情、母亲给已成年子女购买一份两全保险附加重大疾病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额是50万,每年缴纳保费9800元(主险是既有死亡责任和生存领取,70岁之前如果生存就支付所交保费的1.3倍),被保险人在70岁之前发生意外死亡或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50万整个合同终止,如果发生重大疾病必须在中国境内的三甲医院确诊,给付50万保险合同终止。争议的问题是,这份保险是有效还是无效,退还保险费;理由是;17年母亲为女儿投保这份保险,投保人带被保险人签名,被保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常年在国外工作,被保险人不知情,因疫情这期间一直没有回国,23年疫情结束回国后,知道给她买这份保险,不同意买这份保险,理由不在国内生活,并且已经在国外工作结婚,结婚,这份保险不适合自己,就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这份保险自己不知情也没有签字,不同意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购买这份,要求撤销合同,合同无效,退还所交保险费。

广东-东莞 发表于:2024-03-07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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