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我7月6日在上海用货拉拉平台叫了一个车帮我拉货(一个吧台和两块大理石),送到客户家后,出现了货损,1个月后客户退货,造成我的损失7000元左右,我在上海法院网上起诉了货拉拉公司,但法官以未通提供对方法人的身份信息和管辖权的问题不予以案,该如何处理?

江西-萍乡 发表于:2025-01-10 11:45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萍乡律师为你服务

林文明律师

胡顺如律师

李云龙律师

崔红生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