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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案件:当时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只办酒席没有领证结婚,婚后育有一子,2013年因为感情不和双方签署解除同居协议,对方并承诺给孩子每月1000抚养费,这期间并未支付,2017年因为孩子上学问题,因为没有结婚证,然后去公证处公证抚养协议,这期间对方就是不给抚养费,2023年起诉对方并胜诉,2017年至2023年抚养费是13 7000元,孩子目前14岁,对方未履行支付义务,2025年4月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冻结银行卡400,公积金2300,工资卡5200元,名下套商品房,2024年12月份购买,按揭首付12万,每月还不到3000还了一年,(已经查封)一套回迁房(查询资料阶段),前两日执行局给执行人打电话说打算和解还是正常走流程,如果和解就让对方跟我沟通和解流程,如果不和解就直接是评估走拍卖,对方跟我打完电话意思给两万,剩下没还不能写到和解书里,如果不同意这两万,就愿意怎么办就怎么办,我想知道接下来怎么办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25-06-1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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