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提问

2008年由于公司涉嫌走私,茂名海关把我带走关押一个月,调查后我没有参与任何走私活动。我身心受损。当时海关负责人承诺不录入公安系统,但近两年在东莞私立高中当教师,政审中却发现“2008年涉嫌走私,被拘留….”。去年就通过公安厅平台请求删除此不良信息,可是一年来都未处理。平台回复:“数据是公安机关内部客观事实的工作记录,不应删除”。一年来我苦求无门,对公民造成工作的影响不给予回复。另此条记录能在全国任何派出所能查到,本用人单位和当地教育部门己经得知,对我的信用造成极大影响。导致现在我己经失业,甚至在教育行业无法生存下去。我重新找了另一份工作,所有条件都合格,同样又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又无缘工作。我有无犯罪记录证明,但为公安人员又把我没有犯罪实事记录给学校单位政审,还能有什么办法破?

广东-东莞 发表于:2025-08-20 12:52

共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东莞律师为你服务

周乃文律师

黄晓林律师

杨文煌律师

尹绮雯律师
查找更多律师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