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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七旬老人在家门口被三十多岁的男性邻居殴打倒地,男青年有拳打、脚踢、抱摔、推搡等行为。事发时报警,警察到后拨打120急救将老人送医。医院诊断结果是:多处损伤,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微,心电图异常,食欲缺乏。医生意见:1、休息 2、完善相关检查 3、必要时复查CT。现在老人已出院回家,吃完饭后有反胃想吐的情况,心脏不适,整个人萎靡不振。老人及老人的两个儿子都希望能严惩打人者。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男青年邻居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怎样赔偿?

江苏-徐州 发表于:2025-10-0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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