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班里好多同学当众长期辱骂“鸡”“妓女”“骚”等词语,持续8个月,没有当着我的面骂,但他们故意把我的姓“金”叫成“鸡”,谁都知道称呼的是我,多次大声,可以确定。甚至有一些男同学说要强奸我,也是没有当面,但大家都知道说的是我。他们很聪明,没有对我造成肢体上的伤害。我未反击。他们犯什么法? 他们现在已经不说了,但是这段伤心的往事还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几乎每天晚上我都要为此一个人偷偷哭,我无力改变什么,我收集不到证据了,他们不相信班级里会有这么多同学同时讨厌我。我只想知道他们犯了什么法?这算刑事吗?
你好 如果你还未成年的话 请告诉老师和家长 可以买一个录音笔收集证据
您好:我是上海欧泽律师事务所的蒋律师。您上大学吗
同学们违反治安处罚法, 侮辱诽谤他人
你的同学的行为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民法典》。他们的辱骂行为属于公然侮辱,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这种行为也侵犯了你的名誉权,违反民法典。至于刑事犯罪,一般侮辱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侮辱罪。
好的,您的问题看到了, 可 以直接 和律师联系看怎么维护您的合法权利
民事纠纷,说不上是刑事犯罪。你可以追究这些名誉权侵权维权之诉。可以和自己老师交流或者是你家长出面后让这些诽谤你的同学家长向你道歉。
你说的情况应属于校园欺凌,有没有跟信任的大人寻求帮助,不要一个承受。是初中还是高中大学,向学校反应过吗?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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