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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宅基地相邻,原有公共墙体隔开,因我家房屋空置无人照看,邻居重盖新房时,私自侵占部分面积,且侵占通往我家的公共通道,仅留狭窄通道可供使用,后经村委会调解主任介入调解,双方达成协议,4万元经济赔偿,且规定时间内拆除公共通道的建筑物,但目前已逾期大半年,邻居并没有给过任何回复,人也联系不上了。目前手上的资料有三方签字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和1995年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这种情况,怎么办?

湖北-武汉 发表于:2026-02-2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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